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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限制,酝酿再次降低和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
据消息人士透露,正在研究中的降低出口退税率的种类仍以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两高一资”产品为主,尤其是将重点放在“一资”上面,而且很可能会涉及到去年没有调整过的新种类的产品。
“可能会涉及到橡胶、有色金属、钢材、建筑用材等,具体的商品还有待最终决定。税率具体调整的幅度还在讨论中,但是总体降低的幅度应该不会太大,钢材、建材、新材料、添加剂等类别中的个别品种降低会多一些。”上述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上述人士同时表示,“目前各部委的研究已经基本成形,什么时候能形成正式文件,还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考虑今年年初我国的出口表现等因素,平衡多部委的意见。”
进一步取消或降低其他“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已经是大势所趋。消息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初步形成了涉及资源类产品出口税率的战略性报告。在此份报告中,包括稀土等稀有金属;钢铁、石油、煤炭等黑色金属;镍、钼、钨等有色金属;太阳能多晶硅等原材料,以及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等领域的整体战略,已经基本成形。在未来,会选择合适的时机,按照可控和渐进的原则,分步实施。
国家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意图日渐明晰。2010年6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决定从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号的退税率。
据了解,为了缓解贸易顺差过大以及调整产业结构,2007年7月1日起中国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暴发和蔓延,中国于2008年下半年开始调整出口政策,共连续7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并降低出口信保费率、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
分析人士称,中国对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将是长期性的,它反映了节能减排、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整个“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情况来看,能耗总量上升过快的压力已经显现,进一步节能减排必须依靠产业结构调整。而通过取消出口退税,可以提高“两高一资”产品生产企业的成本压力,促进企业转型和技术进步,从而带动整个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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