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恐怖分子有哪些?新疆暴力恐怖头目是谁?
新疆恐怖组织: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又称“东突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伊斯兰真主党”、“东突伊斯兰党”,是“东突”恐怖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组织之一。其宗旨是通过恐怖手段分裂中国,在新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其创建人是新疆极端分子艾山·买合苏木。蓝白色星月旗是“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简称“东突”)的旗帜,旗帜以蓝色为底、中央有白色星月图案。
“东伊运”是以拉登为首的恐怖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塔利班统治阿富汗时期,塔利班武装中甚至还有一个由“东伊运”分子组建的“中国营”,由大约320名来自中国新疆地区的恐怖分子组成。“东伊运”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基地的资助,以及通过走私贩运毒品、抢劫等有组织犯罪方式筹集。该组织挑选、招募从新疆外逃的分裂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秘密接受专门训练,从事恐怖活动。该组织已于2002年9月被联合国列为恐怖组织,也是中国公安部2003年12月第一批认定的四个“东突”恐怖组织之一。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真主党”、“东突厥斯坦民族革命阵线”、“东突伊斯兰运动”,是“东突”恐怖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组织之一。通过恐怖手段分裂中国,在新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
中国认定恐怖组织标准
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组织(不论其总部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或分工体系。
符合上述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曾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或正在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资助、支持恐怖活动;建立恐怖活动基地,或有组织招募、训练、培训恐怖分子;与其他国际恐怖组织相勾结,接受其他国际恐怖组织资助、训练、培训,或参与其活动。
新疆恐怖分子头目图:
艾山·买合苏木(HASAN MAHSUM),又名艾山·苏木提、阿不都·穆罕默德(ABDU MOHAMMAD),在境外称哈桑·宗杜罗赫,男,维吾尔族,1964年出生,中国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人。1993年10月,艾山·买合苏木因从事暴力恐怖活动被中国警方抓获,被决定劳动教养3年,1997年逃往境外。自1997年以来,艾山·买合苏木在阿富汗的恐怖训练营地训练恐怖分子,并策划制造了99年“2·4” 乌鲁木齐抢劫杀人案和“12·14”和田地区墨玉县暴力恐怖杀人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1993年因煽动并从事暴力恐怖活动,被中国警方决定劳动教养3年;1997年逃往境外。
艾山·买合苏木逃往境外后,纠集一伙在境外的中国新疆籍宗教极端分子,成立了暴力恐怖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并担任该组织主席,主张通过“圣战”在新疆建立“东突厥斯坦国”;1998年9月,将组织总部迁往阿富汗喀布尔市;在本·拉登“基地”组织、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和“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资助下,建立了多处训练基地,并筹集经费,招募人员,组织600多名暴力恐怖分子进行体能、军事训练,策划、指挥在新疆制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
1998年年初,艾山·买合苏木派遣乌斯曼伊米提、买买提热曼等12名暴力恐怖分子入境在中国境内进行暴力恐怖活动。他们秘密建立训练点10多处,培训150多名恐怖分子。该团伙重要骨干买买提·热曼在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购买制爆化学原料20余种、301箱,重达6吨,价值10.2万元,预谋在新疆进行大规模爆炸、暗杀等活动。
1998年年初至1999年年底,和田库来西团伙在艾山·买合苏木的直接指挥下,在中国新疆和田地区秘密建立多处制爆窝点,培训人员,制造手雷、爆炸装置5000余枚,发展组织成员1000余人。先后制造了1999年和田地区墨玉县“12·14”暴力恐怖杀人案,同年乌鲁木齐市“2·4”抢劫杀人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杀害无辜群众6人,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9·11”事件后,艾山·买合苏木继续策划、从事恐怖活动。
中国公安部公布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打击“东突”恐怖势力,在掌握“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部分成员确凿犯罪证据的基础上,经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依法认定,公安部发布公告,公布下列6人为恐怖活动人员,同时决定对其资金及其他资产依法予以冻结。公布的6名恐怖活动人员均系“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的骨干成员,均曾参与组织、策划和实施了针对中国境内外目标的各种恐怖活动。其中,有的领导恐怖活动组织实施各种暴力恐怖活动;有的组织恐怖训练,制定恐怖袭击计划并下达行动指令;有的招募成员,筹集恐怖活动经费,积极开展制爆活动;有的在互联网上大肆宣扬暴力恐怖思想,煽动暴力恐怖活动。[3]
努尔麦麦提·热西提
|
阿布都克尤木·库尔班
|
帕如哈·吐尔逊
|
吐送江·艾比布拉
|
麦麦提依明·努尔麦麦提
|
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