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百城法治政府评估出炉:北京上海未进前十
中新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 张尼)3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编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在北京发布。报告以全国100个地方政府作为对象,评估其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结果显示宁波、深圳、杭州分别位列前三名。
宁波、深圳、杭州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居前三甲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开展2016年地方法治政府评估的最终成果,这也是该院连续第四年发布评估报告。
此次的评估对象共计100个地方政府,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府所在地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和46个其他城市。
据了解,本次评估指标体系共设置9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72项三级指标,共计1000分。其中,反映客观评价的一级指标共有8项,分别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反映主观评价的一级指标有1项,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根据各个三级指标的不同,项目组在具体测评对象的选择上,分别以市政府、市政府全部职能部门、市政府部分职能部门作为具体的观察对象。评估在2016年1月至8月期间进行,历时8个月,主要通过网络检索、信息公开、实地调查三种方式进行数据的采集。
在2016年评估中得分和得分率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为:宁波市(825.61分,82.56%)、深圳市(773.08分,77.31%)、杭州市(773.04分,77.30%)、南京市(772.46分,77.25%)、广州市(766.31分,76.63%)、合肥市(764.00分,76.40%)、长沙市(750.94分,75.09%)、苏州市(745.87分,74.59%)、潍坊市(742.89分,74.29%)、台州市(736.93分,73.69%)。
而北京、上海两城市今年未能进入前十,分别位列第14和第12名。
纵观以往的评估结果,有11个城市在连续四年(2013年至2016年)的评估中始终处于前二十位,这些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长沙、南京、厦门、成都、深圳、苏州、合肥。(排名不分先后)
全国法治政府水平持续进步 东西部发展仍不均衡
《报告》分析称,此次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63.07分,平均得分率为66.31%,较之2015年上升4.57%,较2014年上升6.61%。
此外,在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中,有88个城市得分在600分以上,及格数量较2015年增多了26个。从广州、北京、佛山、成都、上海等典型城市的情况看,2016年的得分也都高于2014年和2015年。
“2016年地方层面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进步的幅度加大。”《报告》强调。
但《报告》也指出,全国范围内,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平均水平仅略高于及格线,且呈现出较明显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现象:东部城市好于中西部,部分西部城市仍处于落后状态。
2016年度评估中,得分最高的城市为东部的宁波市,总分为825.61分;得分最低的为西部的喀什市,总分为426.36分,两者之间相差399.25。
另外,不及格的城市一共12个,分别是河南省信阳市、周口市、商丘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北省邯郸市,吉林省长春市,辽宁省抚顺市,云南省曲靖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喀什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黑龙江省绥化市,上述城市主要以中西部城市为主。
两项指标得分率仍不及格
《报告》分析称,如果对9个一级指标的得分率进行横向的比较,不同指标之间的得分率存在着较大差异,其中,“行政执法”、“法治政府的组织领导”两项指标仍然不及格。
根据得分率从高到低排列,最高的是“政务公开”,得分率达到77.14%;排在第二位的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得分率为76.23%;排在第三位的是“行政决策”,得分率为68.87%;排在第四位的是“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得分率位68.10%;排在第五位的是“监督与问责”,得分率为68.02%;排在第六位的是“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得分率为64.89%;排在第七位的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得分率为63.45%。上述七个一级指标得分率都在及格率(60%)以上。
同时,有两个一级指标的得分率则在及格率之下,分别是:“行政执法”的得分率57.93%,“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的得分率为49.24%。得分率最高的“政务公开”和得分率最低的“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之间相差27.9个百分点。
“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为制约法治政府发展的关键因素。”《报告》评价称,在9个指标中,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持续处于低位状态。2015年得分率为41.66%,2016年虽然有所进步,但是仍然处于末位,得分率只有49.24%。
“究其原因,与地方党委政府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停留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状态。”《报告》分析称。
为此,《报告》提出了包括按要求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将法制机构设置为单独的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题讨论制度、向社会公开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履行机制等在内的具体建议,以改进上述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