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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中诚信托产品兑付事件近来出现新进展。中诚信托1月27日发布公告称,已与“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的意向投资者达成一致。
这意味着“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的30亿元本金将予以兑付。据了解,工行已通知投资者,此信托计划预计自动延期,29日前到工行签署受益权转让委托协议,签署者可获得本金兑付,不签则被默认为仍持有此信托计划的受益权。
这是一个让市场气氛缓释的解决方案。能够找到接盘者,且能如期兑付,短期内对信托市场稳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不过,中诚信托兑付风波着实为市场敲响了一记警钟。
此前市场猜测,此信托计划有可能成为打破信托业“刚性兑付”第一例,但结局看来并非如此。事实上,“刚性兑付”有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近几年的爆发式增长,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行业的风险积累。
根据公开数据,2007年全国信托资产不足1万亿元,但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近70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0.13万亿元。
在“刚性兑付”这种实质为隐性担保行为的影响下,信托市场出现了“高收益,零风险”的不合理现象,背离了“高收益、高风险”的市场规律。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不能承诺信托计划的收益,也不能履行信托计划正常损失的赔偿义务。也就是说,“刚性兑付”并没有法律依据。
而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一旦信托计划超出了信托公司“兜底”所能承受的范围,那么违约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长久来看,“刚性兑付”无可避免将成为信托行业发展的绊脚石,整个信托行业的流动性风险值得警惕。
对监管者而言,必须进一步推动加强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销售合规性,避免过度激进的业务扩张。
银监会年初在列举2014年银行业监管工作重点时强调,防范信托业务风险方面,要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及时披露产品信息。
中诚信托事件将使投资者进一步理解信托产品所包含的风险。投资者透露,此次的转让协议明确只兑付本金,而尚未完全支付的预期收益率将不再兑付。
对投资者而言,投资信托“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应该在事件的经历中培育出来。未来客户购买财富管理产品,必须明确了解相关风险。
对信托全行业来说,应该尽快起建立贯穿其生长全程的机制,让打破“刚性兑付”的环境日益成熟起来。
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3年信托业年会上表示,未来要考虑建立信托业的恢复与处置机制和行业稳定机制。
“怎样使被淘汰掉的部分不至于影响到整体?可以考虑引进信托业的'生前遗嘱’,在出生之前或者活得好的时候,就把遗嘱写好。此外,信托业也可以探索建立“信托稳定基金’。”杨家才说。
尽快将外部机制和市场环境完善,使每一个信托产品让购买者实现“买者自负”,这不仅是中国信托市场逐渐成熟起来要做的功课,还是整个中国银行业理财产品体系成熟起来要做的功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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