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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3日专电(记者刘菊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2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及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要加强对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的监督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手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手机生产企业、方案及芯片制造企业要严格规范手机内置软件。
近年来,我国移动通信快速发展,手机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加、功能日趋丰富,为消费者日常工作和生活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便利。但与此同时,各种利用手机实施不法行为的情况也屡禁不绝,特别是2010年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手机“吸费”问题,不法分子通过手机中的内置软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或是手机自动点播或订制服务;或是在用户正常操作其他业务时,手机触发点播或订制服务;或是用户点击订制类服务后,未经二次确认,即被扣除相关费用,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手机“吸费”问题,工信部、工商总局通过开展拨测检查、滚动抽查、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强化证后监督等举措,规范手机内置业务,打击不法行为。经过前一段时期的努力,手机“吸费”问题整体上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非法手机“吸费”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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