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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深圳将在2个月内试点开征房产税”的传闻,深圳地税局发言人回应,没有接到税务总局下发要在深圳试点的通知。
最近有媒体报道,房产税征收试点“2个月内将在深圳落实实施,税率将在0.5%-0.6%”。记者就此消息向深圳地税局求证,深圳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龙说,开征房产税的主导权不在深圳,是否试点、采取何种税率以及执行方法,并不是深圳能决定的。
还有消息称,深圳将早于上海、重庆成为国内第一个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对此,杨龙表示自己不知道房产税何时开征、具体细节都是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的,深圳没有这方面的权限。
据悉,深圳确实对物业税进行过模拟评估,也一直在做房产税的研究工作,评估方法研究、税源调查等都在进行中。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0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提及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到,“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而9月29日“国五条”出台时则提出“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广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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