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那些黯然的公司背影
如果没有这些公司,公众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每年总有一些企业甚至是受人尊敬的一些全球性品牌,也会犯下那些低级错误?为什么有些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呼风唤雨、却无法知道其自身面临的真正挑战?
◎丰田公司:系列汽车召回事件
◎惠普公司:笔记本电脑规模质量问题及错误应对
◎富士康公司:12名员工接连坠楼
◎国美电器:陈晓、黄光裕控制权之争引发广泛关注
◎美的公司:美的紫砂锅使用有害化工原料
◎比亚迪公司:经销商集体退网
◎霸王国际:产品含致癌物二恶烷
◎蒙牛、伊利公司:卷入黑公关事件
◎腾讯、奇虎公司:3Q之战
农历兔年的脚步已清晰可辨,在这样一个辞旧迎新的时刻推出一份灰色榜单,显然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在过去的一年里,这些声名显赫的企业都经历过最艰难的日子,遭遇过无数消费者的质疑和法律的拷问,但人们对此似乎不再感到惊讶——每一年,总有一些企业在某一个时段遭遇一场噩梦,以致大多数人已经难以区别上一年度的榜单与这个榜单究竟有什么不同。
然而,如果没有这些公司,公众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每年总有一些企业甚至是受人尊敬的一些全球性品牌,也会犯下那些低级错误?为什么有些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呼风唤雨,却无法知道其自身面临的真正挑战?
丰田、惠普、富士康、蒙牛、伊利、美的、、奇虎、比亚迪和国美,这些在中国堪称21世纪头一个十年最成功的企业,他们从不缺乏塑造市场、塑造消费者的奇思妙想,但他们的领导人当中几乎没有人会认真探究自己掌控的企业可能会在何种程度上改变世界。
显而易见,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像这些公司那样幸运,都拥有一个无与伦比的核心产品,人们的每一次消费其实就是以某种方式在给这些公司送钱,但过份依赖一种产品的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是,一旦这种产品和服务出现问题甚至是瑕疵,维系企业增长的消费市场在极短时间内都可能分崩离析。而产品问题归根结底是对消费者的怠慢和损害问题,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也就失去了整个市场。丰田、惠普对中国客户不加掩饰的轻蔑,蒙牛、伊利在消费者面前的相互抹黑,、奇虎牺牲用户体验的没有底线的争斗,美的鱼目混珠的失信,国美电器与权力的暧昧以及无情无义的内讧,这一切不仅成就了2010年中国商界最黯然失色的段落,也几乎颠覆了成千上万消费者对这些大企业的美好体验与记忆。
同惠普一样,丰田魅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它的技术质量在行业内独一无二的地位。丰田是全球汽车市场上唯一能够同时召回数十万辆汽车而不用担心破产的企业,因为数以万计的消费者早已把丰田当成了可靠品质的象征,它在某一个时期或许因为质量问题而光环褪色,但丰田永远不会消失。所以,丰田、惠普在中国的问题就在于能否同时管理好自己日益增长的市场权力和企业内部变革,在于中国监管部门能否尽快找到一个真正与法治市场接轨的路径。
互联网这个最为朝气蓬勃的领域,在过去十年时间里,已经成为了中国商业众多重要时刻的发生地,但其中很少像和奇虎这场纠结那样具有如此深刻而复杂的内容。很多人以为这两家最有可能成为全球品牌的互联网公司,迟早可以超越对商业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单纯追逐,坚持再造和保持自身的企业魅力,而事实证明,他们至少目前还无暇关注那些比企业规模扩张更重要的目标。
在激动人心的品牌世界里,消费者的信任在任何时候都是最脆弱的资产。蒙牛、伊利、美的、霸王和比亚迪作为成长最为迅速的本土品牌,他们没有颠覆整个行业的创新产品,也没有牢不可破的广泛网络,他们依靠的只是与不计其数的顾客那种貌似亲近的买卖关系。在经历了2010年这场消费者信任危机之后,他们应该意识到,再也不能依赖那些夸夸其谈、名不副实的电视广告来解决信任问题,消费者的信任和企业透明度对这一类企业来说永远都至关重要。
站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开启的节点上,无论你是愿意还是不愿意,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寻求新的增长路径,都必须实行这样的转变——以各自的方式重新找回早已失去的责任、诚信和创新这些真正的商业精神。惟其如此,那些黯然的公司背影才会渐行渐远,那些伟大的企业才会愈来愈近。
丰田公司——召回系列事件
惠普公司——笔记本电脑规模质量问题及应对问题
随着众多媒体对2010年2月下旬开始的丰田质量问题美国国会听证会的密集报道,这场由数百万辆级别的大规模召回事件引发的丰田品牌危机风暴日益升级。据中汽协数据显示,受“召回门”事件影响,丰田在2010年1月首次跌出中国轿车品牌销量前10名。
央视在2010年3·15晚会上对两款惠普笔记本电脑的大规模质量问题进行了报道。惠普公司客户管理专员将故障原因归结为中国学生宿舍的蟑螂太恐怖——因为脏乱的使用环境造成的质量问题。面对2008年10月就发现的规模质量问题,惠普把罪责推卸给蟑螂,引起消费者的愤怒。惠普2010年3月17日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承诺将在今后的30天展开综合整顿计划。
丰田、惠普背后的江湖
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获得公正待遇的权利须有个人、集体、国家三个层面的执法配合,形成鲜明有效的张力。而在中国大陆发生的一系列重大质量问题事件中,行动滞后的往往是国家层面的执法力量对中国消费者来说,“惠普质量门”和“丰田召回门”印证的是同一个事实:我们被歧视了。
过去四年惠普在全球屡次因质量问题召回产品,而这次面对中国消费者的众多质量投诉问题,惠普公司的态度却截然相反。尽管它已经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亲口承认,在中国大陆销售的部分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问题。
有人将原因归结于中国在电脑领域尚缺乏召回制度,但是我们在汽车领域的召回制度已经实施六年了,结果一样要面对丰田的“差别待遇”。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在3月14日的专项整治通报会上,把丰田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分析得相当到位:“同声不同步”、“同病不同治”、“同损不同赔”、“同命不同权”。
是谁制造了中国消费者被跨国企业歧视的心酸境地?跨国企业不厚道,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却是中国的土壤酝酿了他们的不厚道。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林峰教授指出,相比立法的不完善,中国的执法环境更令人堪忧。
中国大陆一出问题就把责任推给法律不完善,但是法律完善了又怎样呢?《食品安全法》出台了,问题奶粉却依然流入市场。林峰认为,“中国的法律很齐全,问题的症结出在执行层面。”
当然不可否认,中国消费者在维权中的被动与立法上的缺陷不无关系。“惠普质量门”清楚地指向电脑召回制度的缺失,而“丰田召回门”则凸显了处罚力度过轻。
我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2004年出台,随后儿童玩具、食品、药品的召回管理规定相继出台,目前只有上述四种产品有召回的法规依据,而上述依据对缺陷产品生产者的处罚金额最高只有3万元人民币,与美国1500万美元的天价罚金显然不能相提并论。
在丰田召回事件中,美国检察机关已经介入600万原告提起的近百起集体诉讼,纽约州南部联邦地方法院联邦大陪审团也向丰田发出了传票,这意味着丰田也要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
中国《刑法》第146条一样有对缺陷产品生产者的刑事处罚规定,而且情结特别严重的,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但是中国可能对丰田提起刑事诉讼吗?
在林峰看来,不是中国的立法不需要完善,他本人就非常支持对缺陷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苛以惩罚性赔偿。但是立法缺陷不是中国消费者被歧视的真正原因,如果揪着立法问题不放,那就掩盖了实质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的作为决定了国民的权益被保护程度。所以我们不能只看到美国消费者享受了什么,还要看人家的政府做了什么。
反观中国,只有主管产品质量的国家质检总局以观望者的姿态,两次发布了风险预警信息,提示我国境内消费者注意丰田汽车的相关风险;五次召见丰田汽车在中国的相关管理层了解相关信息。而中国的“议会”——全国人大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其各专门委员会在这一具体事件中则完全缺位。
在“惠普质量门”中,质检总局算是强硬了一回。3月18日,质检总局首次公开表示已责令惠普公司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三包”规定,负责任地解决好部分笔记本电脑的质量问题。但是此时的消费者已经不买账了,事情从2007年爆发,质检总局今天才发威,是不是有点晚了呢?
中国首部《侵权责任法》即将于2010年7月1日生效,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也正在筹备中,两部法律法规将召回制度扩大至包括电脑在内的各种产品,而且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对此有评论指出,上述法律法规的正式施行、出台,不仅是惠普问题电脑用户的期待,也是所有中国消费者的共同心愿。
中国消费者的共同心愿不是出台一两部法律,而是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保卫自己国民正当利益的政府。
国美电器
——陈、黄之争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0年9月28日,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战结果揭晓,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继续掌控国美电器;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5项议案,仅取消增发授权一项得以通过。2010年5月,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在北京一审获刑14年。2010年8月4日,黄光裕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高管。双方矛盾公开化。自8月6日起,短短十余天,国美电器二级市场股价从2·79港元,下跌至8月19日的2·34港元,市值蒸发近70亿港元。
国美博弈:中国企业法人治理的一堂公开课
国美博弈就象一堂关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开课,值得中国的企业家们好好学习和借鉴一番。在这场惊心动魄的博弈中,中国职业经理人的诚信和信托责任也再度受到拷问
三度登上大陆首富宝座的黄光裕要在监狱里隔空罢免陈晓。陈晓代表国美电器[2.91 2.11%]起诉黄光裕,实施“去黄化”反击。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明争暗斗,要在2010年9月前后揭开谜底。是资本的权力大,还是“县官不如现管”的管理层能胜出?国美博弈的结局,是今后谁来主宰国美。
正在发生的国美博弈,在博弈类型上应当是动态博弈、非合作博弈和完全信息博弈。
动态博弈相对于静态博弈而言,是指在博弈中,两个参与人有决策和行动的先后顺序,且后行动者能够观察到先行动者所选择的行动。2009年6月,陈晓领衔管理层将贝恩资本引入国美。贝恩以可转股债形式投入18.04亿港元(折合人民币15.9亿元),实施债转股后贝恩可持有9.75%国美股份。
2010年5月12日,黄光裕在股东大会上发动突袭,否决了贝恩资本派驻在国美的三名董事。当晚国美董事会立即投票,迅速通过贝恩三人维持非执行董事职务的决议。2010年8月4日,黄光裕以其控股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名义,向国美董事会发出信件,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撤销前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的20%增发授权,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第二日,董事会公告决议,在香港法院对公司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提出正式起诉,就黄光裕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因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进行索赔。
2010年8月6日,国美电器董事会及最高管理层发出致全体员工一封信,对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作出解释。2010年8月18日,黄光裕方面以国美电器大股东的名义,发出了一封名为《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的公开信,剖析了陈晓在担任董事会主席后,通过三步棋,逐步实现去“黄”化,“陈晓乘人之危,阴谋窃取国美人共同的历史成果和未来的事业发展平台,企图变‘国美电器’为‘美国电器’”,指出陈晓的目的是“联手国外资本,妄图使国美电器这个来之不易的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
黄光裕与陈晓的较量,其真正的原因在于国美的战略之争。国美大股东Shinning Crown 发给国美的信函称,撤销陈晓国美董事局主席的原因是国美业绩严重下滑,有被竞争对手超过的危险。在陈晓主政的第一年,国美的冠军头衔让给了竞争对手苏宁。黄光裕家族核心人士对外表示:“我们提出罢免陈晓,主要是我们与他有路线之争。他的战略是追求短期效应,粉饰利润,讨好资本市场的做法。”
黄光裕历来的国美发展战略是首先高速扩张,抢占市场占有率,在形成对竞争对手的绝对压制力后再回头提升效率。而陈晓力主的效率优先战略,着力提升现有门店盈利能力,关闭效益不佳的门店,以牺牲市场占有率为代价。
更换大老板是黄光裕与陈晓更重大的战略之争。目前黄光裕实际控制国美33.98%股权,刚刚超过33.3%而拥有股东会重大事项决议否决权。贝恩资本债转股和其他外资股加起来约占三分之一,散户合起来占三分之一。国美王国的股权结构,呈三分天下之势,但黄光裕仍是国美的大老板。
国美博弈中闪现的身影有国美的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大股东Shinning Crown和贝恩资本、董事会、作为小股东和董事长的陈晓、职业经理人等,他们在企业法人治理中的角色是什么?是否遵守了法律规定?国美是否有科学的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或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和义务。这种制度安排就是企业法人治理,其体制和机构就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在国美博弈过程中,董事会否决了股东会上作出的否决贝恩资本派驻在国美的三名董事的决议,否定之否定,贝恩委派的三个人最终成为国美董事会的非执行董事,说明国美董事会的权力大于股东会。全世界只有大老板炒管理层鱿鱼的份,而国美的董事长和董事会却在酝酿更换大老板。公众能看到国美强势的董事会和董事长,也能看到纷纷表态支持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管理层,就是听不到国美监事会、监事长和独立董事的任何声音。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法又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可见,国美博弈中的角色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国美虽然贵为香港上市公司,但国美并没有建立和运行科学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诡异的是,国美现行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恰恰是黄光裕留下来的。黄光裕不得不暂时吞下自已种下的苦果。
如果陈晓能成功更换大老板,从而掌控国美电器,相当于黄光裕白白给陈晓支付了50多亿的永乐收购对价,又将包括国美、永乐、大中、三联在内的大国美交给陈晓不受黄光裕监控地掌管,这符合市场经济的逻辑吗?符合等价交换的法律原则吗?
成败其实早已有定数。即使黄光裕失去国美电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黄光裕仍有再造国美的雄厚资本。如果黄光裕抛掉上市国美电器的股票换来大把现金,收回上市国美电器使用国美商标的权力,以手中现有的360余家未上市门店为基础,大量新建和收购门店,不就可以再造一个新的能实施黄光裕战略的国美吗?
企业既有资合的性质,又有人合的特点。企业家的行为一半是道德,一半是博弈。在国美博弈中,中国职业经理人的诚信和信托责任再度受到拷问。
不管国美博弈的最终结局如何,这场豪门盛宴足以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的里程碑。国美博弈就象一堂关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开课,值得中国的企业家们好好学习和借鉴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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