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周年金改盘点:分账核算最核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将满一年。随着自贸区分账核算体系的建立,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已初见成效。自贸区账户体系的推出,就是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的实质性探索。同时也为风险管控提供了手段和途径,对自贸区进行的经济行为进行监控和监测,
上海自贸区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在上海自贸区迎来挂牌一周年之际,中国金融信息网人民币频道将从以上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为您展示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成果。
国务院2013年9月18日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了自贸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与主要措施,其中金融领域改革是重中之重,其核心内容是金融制度创新、金融服务强化和金融市场开放。随后一行三会分别出台了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三十条具体建设意见。
2014年5月22日,作为自贸区的最受关注的政策,央行同时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
这项被视为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政策中最核心的细则落地。至此,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七项细则全部出齐。同时,这也标志着“央行30条”中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经成型。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验收了一批银行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系统后,于6月正式推出自由贸易账户,为区内企业投融资提供便利,并为接下来资本项下开放和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搭建好制度平台。首批5家银行6月18日经央行上海总部验收实现了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功能,自贸区分账核算体系正式落地。根据9月的最新报道称,已有10家中资银行的FT账户顺利获得验收。
平稳有序开放资本项目
平稳有序地推进资本市场开放,是中国金融改革应该审慎遵循的路径。我国已于1996年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的可自由兑换, 之后监管层通过不断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QFII、QDII和RQFII额度等举措,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相关工作。自贸区作为金融改革的试验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资本项目开放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开设自由贸易账户。
在利率和汇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直接放开资本项目会带来跨境资金套利的风险。因此,自贸区通过开设自由贸易账户,实施了隔离型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策略。区内和境外企业可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办理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从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两方面构建起了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试验区账户体系框架。
分账核算制度细则阐述了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与分账核算单元两大重要概念。对境内企业,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相当于拥有一个可与境外资金自由汇兑的账户;对境外企业,这相当于可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获得相关金融服务。而要使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需设立分账核算单元,那是为了与境内业务做一层风险隔离。
分账核算体系就是审慎管理的一个具体表现。分账核算管理为试验区提供“电子围网式”的金融环境,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创新业务发展。
为后续改革提供操作载体和空间
央行指出,所有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均可按要求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保险等非银行机构可参照本细则办理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从而为自贸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
两细则为后续改革提供操作载体和空间。自由贸易账户为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后续改革提供了很好的载体。今后,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均可利用这个载体和工具,对相应的改革予以推动和开展,不再需要人民银行出台相应的账户细则。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秘书长李军预计,未来将进一步拓展FT账户的使用范围,从中资拓展到外资,从银行拓展至信托、公募基金、保险的机构。现阶段FT账户下只能做人民币业务,正在积极推进外币业务,希望自由贸易账户内本币和外币功能能够尽快实现。
“为稳妥推进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FT账户相关金融服务应遵循‘先本币、后外币’的原则,分步推进。”据李军介绍,应从本币起步,条件成熟时再扩展到外币,自细则发布6个月后,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对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择机启动外币业务。
分账核算业务是下一步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提供了载体。对区内企业而言,在对外直接投资审批改备案的背景下,自由贸易账户的开设,为境外股权投资企业简化了操作流程,提高了境外投资的效率,鼓励企业“走出去”。
对区内个人而言,个人自由贸易账户目前仅限于经常项下的交易,以后随着央行进一步的配套细则出台,区内个人有望借助自由贸易账户,以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身份直接投资港股、美股等境外资本市场。
FT账户按照不同的开立主体分为五类。其中,机构可开立的账户有三种,包括区内机构自由贸易账户(FTE)、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FTN)、同业机构自由贸易账户(FTU)。
而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的自由贸易账户也分为两类,包括区内个人自由贸易账户(FTI)、区内境外个人自由贸易账户(FTF)。根据细则,境内区外的企业和个人不能开立自由贸易账户。
有了上述FT账户,可办理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同时也可按规定办理投融资汇兑创新及相关业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3年9月29日挂牌成立已经满一年时间。加快金融制度创新作为总体方案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上海自贸区站到了中国金融改革的最前线。在这一年里,“一行三会”共有51条意见落地实施。目前金融改革的大部分措施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一批金融创新业务顺利开展,一批要素市场平台和金融机构入驻。同时自贸区内金融创新已经开始在全国复制、推广。
中国第一部关于自贸区的地方性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 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上海自贸区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所有的这些金融改革措施,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为此,条例还规定了金融风险防范一条,落实各方面的风险防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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